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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构建城乡居保多缴长缴激励机制

发布日期:2024-11-29 16:50 [ ] 浏览次数:

近年来,我市聚焦“为民、富民、惠民”,深入推进城乡居保制度建设,启动实施集体补助试点,探索构建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,参保人数持续增加,基金规模不断扩大,保障水平稳步提高,为保障和改善民生、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兜牢保障底线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《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》,健全职责分工、优化缴费档次,明确将“当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满12个月且已办理暂停缴费手续,未领取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”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参保范围,更好体现城乡居保“兜底保障”属性。

试点集体补助。按照“由点到面、先易后难”原则,市县联动、部门协同,实地走访调研,优先选择集体经济实力强、基层党组织有力、社保工作基础好的村试点推广集体补助工作。坚持“低水平起步”“一村一策”,因村、因时制定标准,多元探索集体补助模式,扩宽政府、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发力、全社会参与助保的筹资渠道。

调整普惠待遇。连续16次调增盐城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,从2010年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24年每人每月246元。对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待遇领取人员,每人每月增发不低于5元的高龄倾斜性基础养老金。截至目前,全市城乡居保月人均待遇水平322.88元。

引导多缴长缴。试点探索“缴奖挂钩”的奖励性基础养老金,建立与缴费水平、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城乡居保待遇确定调整办法,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30%增发奖励性基础养老金、按缴费年限增发年限基础养老金,激发城乡居民续保、长缴的积极性和自觉性。2020年至2024年,我市城乡居保人均缴费水平从644.07元/年提高到1606.23元/年,年均增幅达25.67%。

提升参保质效。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三年行动(2019-2021年)和三年提升行动(2022-2024年),建立人社、税务、市场监督、财政、公安等10部门“数据共享”“多方联席”机制,联动推进扩面参保。聚焦45周岁以上大龄城乡居民、未参保失地农民、特殊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,组建人社、税务、基层银行网点网格员队伍,一对一联系、一对一动员,推动实现全民参保、人人有社保。

掀起宣传热潮。借鉴商业保险营销策略,组建城乡居保精算讲师团,层层组织培训,进社区、进村居、进农户,通过“倒推法”“累进法”“对比法”“托底法”“全额法”精准算账对比,编排微电影、快板、抖音短视频等,指导居民制定“家庭参保计划书”,激发城乡居民参保意愿。

打造暖心服务。推动建设“暖心居保”服务品牌,推进“一窗式”综合服务改革,推行前置服务、集成服务、延伸服务,创新实施“社银一体化”就近服务、“人社流动服务车”上门服务,将便民暖心服务送到群众“家门口”。依托“江苏智慧人社”“我的盐城”线上平台,推广引导城乡居民线上申办、线上缴费、线上查询,实现居保服务“掌上办”。通过跨部门联动、大数据赋能,实行告知承诺、结果互认、刷脸认证无证明办理,实现减证便民、无证便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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