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响水县:劳动仲裁多元化调解惠民生

发布日期:2024-10-08 17:05 [ ] 浏览次数:

“真的,谢谢你们,我们终于拿到了企业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了。”日前,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陆续接到群众电话,表示他们经仲裁院快速介入解决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问题。

前不久,刘女士等15人在一家企业上班,由于企业合并,被解除劳动合同,但未拿到工资和经济补偿金,请求仲裁调解。经过仲裁员多次与双方交流沟通,最终企业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,做到案结事了,避免了一起信访及劳资纠纷事件的发生。

近年来,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“预防为主、调解为主”原则,结合各类企业用工实际情况,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、新途径,不断改善服务方式,努力提升工作效能。

在案件处理过程中,仲裁院遵循“重调解、慎裁决”办案原则,充分发挥仲裁与调解的融合优势,把矛盾纠纷调解贯穿仲裁全过程,采用“以法明理,以情打动,法情结合”的方法,让发生争议的劳资双方当事人理性处理纠纷,和谐化解矛盾。同时,裁审衔接也成为提高仲裁院办案效率的助推剂。积极加强与响水县人民法院的合作,建立定期联席会议,并邀请法官对疑难案件及集体争议进行沟通会商,增强法律适用的一致性,提高仲裁办案效率,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,有效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
在稳固调解基础的同时,仲裁院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口提高办案效率,扎实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。响水县人社局牵头总工会、司法局、工商联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,加强多方沟通,进行多方职能衔接,推动形成各方资源整合、信息共享、联动调处的常态化工作格局,实现多元化调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。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、人民调解、司法调解特点优势,汇聚多部门力量,构建人社牵头、部门协同、行业参与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工作机制,进一步推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,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。

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争议案件调解率达94%以上,结案率达100%,在全市位于领先,真正做到高效率、高效果,有效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,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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